安徽省农村太阳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-光伏投资 晖保智能
为大力实施光伏扶贫,稳定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(以下分别简称贫困户、贫困村)的收入,确保“户脱贫、村出列”目标如期实现,根据《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》(皖政办[2015]34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,大力推进科学扶贫、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,按照“省级统筹、县负总责、乡镇监管、统一规划、分步实施、政策扶持、市场运作、统一标准、保障质量、合力推进、注重实效”的总体思路,建立政府补助、社会帮扶、金融支持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,大力推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光伏扶贫,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,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,确保到2020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政府主导,生态环保。政府负责产业扶贫光伏发电项目的组织、实施工作,坚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,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,实现贫困户、贫困村持续稳定增收。
(二)公开选择,确定对象。积极推进户用5千瓦(或以上)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。本着贫困户自愿、村级公开、乡镇审查、县级审定的原则,首先确保“三无(无劳动力、无资源、无稳定收入来源)”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。
认真开展村级210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。按照程序,确定未安装村级电站的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、资源缺乏的贫困村为实施对象,在指标富余的前提下,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,选择家庭劳动力较少,发展其他产业能力较差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。初步拟定村级电站300个,其中贫困村66个。
未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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